2012年6月6日 星期三

完整保存政府山原貌

歷史建築專家小組已於上周專題會議向古物古蹟辦事處表達他們的意見,備受社會各界人士關注的政府山保育方案計劃究竟如何,舊政府合署在立法會搬往新址後如何處理,政府將於月內正式公布。

年 前,政府曾聘了一間英國的文物保育顧問公司作全面研究,在洋洋萬言的報告中,以「西座則以偏重實用為主,設計上平平無奇,由於三座建築物中,以西座的建築 價值較低,因此,倘考慮拆卸任何一座建築物,最可以接受的是把西座拆卸」兩句為總結。及後社會各界人士亦紛紛上書表達他們的意見,有認為「東座與中、西座 在設計上是三位一體,不應分拆」,有指出「雖然舊合署的歷史時間不算很長,但保育意義並不單是以時間長短來衡量的」,也有認為「拆掉西座會損害到整幢建築 物的完整性和歷史風格」等。

保育對認識歷史很重要

其實,政府、顧問或是社會人士都不乏專家和學者,為什麼他們的報告、申述和建議都多是從建築的角度出發而理由又相互矛盾呢?究竟,誰是誰非,現今有沒有可引用的歷史經驗呢?要回答上述的問題,便應該認真地從文物建築保育的發展過程開始了。

文 物建築保育理念,最早出現在十八世紀末法國大革命年代國民公會的一份文件中,「文物建築是過去某個時代的活見證」一語,意思是保育文物建築在認識歷史意義 上十分重要,可惜文件的內容不具體,在那社會動盪的年代,難起作用,但意識上的覺醒倒也喚起了日後對文物建築保育的關注。

早期的保育工作, 大都是以「復修」的模式進行,由建築師負責,建築物的產權多在政府或教會手裡。因此,保育也多是以符合政治和宗教需要為目的。這時期,已有真知灼見的人士 指出,復修和保育在理念基礎上南轅北轍,以復修來保育文物建築實在是對它們最大的破壞。十九世紀英國工藝派建築大師摩利斯指出「建築師和牧師對『復修』這 個詞的理解,除了少數例外,建築師們都是靠不住的,因為興趣和無知限制了他們;牧師們也是靠不住的,因為教規、習慣和無知限制了他們」;古典建築大師魯斯 堅在他著名的《建築七燈》一書中更認為「『復修』意味著一幢建築物所能受到的最徹底的破壞;一種一掃而光,什麼都留不下來的破壞,一種給被破壞掉的東西描 下虛假形象的破壞」。至於是否以建築的觀點來保育,同期著名的意大利古建築保育師貝爾特拉密建議「維修者必須同時是個歷史學家、文獻學家,而不僅僅是個建 築師」(筆者按:今天還應該加上社會學家),可惜嗣後亦無明顯進展。為了避免文物建築繼續被復修破壞,1964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屬下的國際文物建築和歷 史地段工作者會議中通過了《威尼斯憲章》,及後更在各地不同的工作會議中作出多次修訂。可是,由於各地的政治環境不同,社會和經濟狀態不一,主政者目光有 異,保育意義理解不足,行政上因利乘便,避重就輕,捨難取易,或是一些經濟理由等,憲章精神因而在不同的因素下有著不同的詮釋,這便是造成專家、學者、社 會人士之間相互矛盾的主要原因。

在香港,相信市民都不會反對港英統治是香港歷史最重要的一頁,社會各界關注保育人士、政府及其聘用的顧問也會同意政府山是殖民統治一百七十多年歷史的政治、行政、宗教中心,這樣,就不妨用地理環境、功能建設相若的例子來看看別人怎樣看待他們的歷史中心了。

完整保存建築文物價值

位 於羅馬市寸金尺土、核心地區的歷史中心,範圍包括台伯河以東、河谷小平原的羅馬廣場,以及毗鄰的巴拉丁和卡必多兩個小山岡,自公元前三世紀羅馬共和國建立 到羅馬帝國期間,一直都是該地區的政治、宗教、文化中心,雖然在文物保育無知的年代,建築物不是被拆卸重建,就是被歲月摧殘,或因政權更替原因被破壞,如 今見到的盡是頹垣敗石。但羅馬人仍然不惜工本來保育這一片廢墟,因為剩下來一磚一瓦都是他們引以為傲的歷史標記,一木一石都承載著他們光輝歲月的歷史訊 息。

有人認為一百七十年來的殖民統治,為香港創造了經濟繁榮的局面,建立了有效率的社會和法治制度,為香港作出了史無前例的貢獻;也有人認 為港英管治改變了香港的文化取向和價值觀,所謂法治和效率,只是在香港度身定造來駕馭市民,為宗主國謀取最大利益之術而已,甚至認為殖民統治是中華民族在 近代史上最大的恥辱。誰對誰錯,引以為榮或引以為辱,都應該由歷史去判斷。由於文載歷史可因資料不確或記錄者觀點不同而有異,文物卻是無言的見證;但無論 如何,把政府山視為香港開埠以來的歷史中心,應無異議。在這個理念下,政府合署便是政府山一個不可分割的部分;保育計劃的重點應該是如何忠實地、完整地保 存現政府山所有的建築物、附屬設施和殘跡所蘊藏的歷史訊息,而不是從建築設計的角度去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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